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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注册建筑模板免费投标书模板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添加时间:2024-03-22

  市属八大集团财务健康检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预算金额:采购预算金额:¥4000000.00元/年,最高限价:¥4000000.00元/年;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6、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在招标文件中附带格式文本,按照信用承诺内容进行承诺,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携带一份(三亚市政府采购中心存一份开标现场需要审查),一份放置投标文件里;

  (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P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

  联系人:邢美雯电线采购预算采购预算金额为:¥4000000.00元/年,最高限价为¥4000000.00元/年;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2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参加开标仪式的法人代表应单独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没有单独携带以上证件视为无效投标退离会场,法人投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没有单独携带以上证件视为无效投标退离会场,每个投标人只能派出壹名代表进入开标仪式现场。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还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提供也能参与投标。属于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还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也能参与投标。

  的代理权限委托代表人只能代表委托人处置投标活动中的一般事务。提出质疑、投诉等特殊事项,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支付地址:。(关于支付类型【线下支付】的注意事项:(1)请务必在转账到款后点击“支付”按钮进行保证金和项目关联确认,否则开标时以未交保证金处理。(2)必须是企业基本账户转账。)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证明文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和微型企业不能提供证明文件的,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进行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杏彩体育平台注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价格扣除幅度: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同时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2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3.5伴随服务: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6.1招标文件规定本次招标活动的规则,提供编制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6.2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充分关注和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中陈述的所有事项,遵循格式文件的规定和签署要求。不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

  7.3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7.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在原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发布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9.2投标文件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应当附有该文字的中文译本。投标人承担未附中文译本或中文译本不准确而引起不利后果。

  12.1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统一格式顺序编写。要求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制作详细的目录(包括页码的编制),为评标时查询作索引。

  13.1《开标一览表》中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当包括劳务、运输、管理、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维护、保险、利润、税金等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13.2《开标一览表》中的每一个费用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计算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14.5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防范投标人恶意利用制度缺陷扰乱开标评标秩序,避免投标人投标后随意撤回投标或随意变更应承担的相应义务,给采购项目和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

  14.8.2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扰乱开标评标秩序的行为或恶意利用规则谋求不法利益的行为。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协商应当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长有效期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将被退还。

  16.2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打印或印刷,投标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制。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当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6.3投标文件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无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实施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错误且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17.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封装为一个密封袋,将所有副本封装为一个或多个密封袋,唱标信封单独密封。在密封袋上,要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字样。

  17.2.2投标文件包装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18.3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或截止时间,将在不晚于原定投标截止日期的前3天发布公告。

  20.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仪式。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0.2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代表应单独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现场签到,没有单独携带以上证件视为无效投标退离会场,法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没有单独携带以上证件视为无效投标退离会场,每个投标人只能派出壹名代表进入开标仪式现场。

  20.4唱标人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记录人制作开标记录。

  20.5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0.6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为准。当出现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等法定可修正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在初步审查时进行修正。

  20.7投标人如果对唱标内容有异议,应在获得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不属唱标错误的,应当请异议人核验“开标一览表”并维持原唱标结果;确属唱标人宣读错误的,应当将该“开标一览表”向所有开标仪式参与人公示,当场予以更正。

  22.1开标后,至正式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等,都不能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

  23.1初步审查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3.2.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4.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

  2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有投标人代表的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1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2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7.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方法和标准》排序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27.2采购人在授标时可以增加中标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但增加的数量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数量的10%。

  27.3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定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

  28.1采购人应当把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推荐的第一顺序中标候选人。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0.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

  30.2中标人拒签合同,或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0.4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后,采购人有权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顺序确定备选中标候选人中标并与之签订合同。所有被确定中标的候选中标人均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弃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重新招标。

  30.6前款所称“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是指顺延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违约人中标价格的高出部分。

  31.2采购人组建专家小组或独立邀请第三方参与验收。验收出现争议时,中标人可以与采购人协商共同邀请第三方参与验收。

  3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或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3.2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书必须由提出质疑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3质疑应当用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送达。信函的邮发地必须是供应商的注册地;发出传真的号码和发出邮件的邮箱必须是供应商以网站或其他形式公布的号码及邮箱。

  33.5对于供应商的有效质疑,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及时予以答复。

  33.6供应商应当慎重使用质疑的权利。属于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产生一般疑问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法第52条的规定提出询问,本代理机构有义务及时作出答复。

  34.1供应商对质疑事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得到答复的,可以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34.2供应商的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不得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拒不遵守开标纪律,故意扰乱开标会场秩序或其他无理取闹行为;不得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规定之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为立足长远,从顶层构建整合重组后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精神,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重点围绕管资本的层面,构建规范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实现国资国企有效监管,促进三亚市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财务管理整体水平。结合海南省成立自由贸易港制定财务管理目标,实现财务管理精细化,丰富财务知识和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

  (二)实现财务管理机制的统一性。建立和完善各企业内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制、财务信息系统,实现下属企业间财务管理机制、财务报表编制的规范与统一。

  (三)提升财务管理机制的规范性。提升下属企业核心财务管理机制的规范性、先进性;提升下属企业财务报表编制的规范性、合规性;及时弥补下属企业财务内控漏洞,提升财务内部控制的完善性。

  (四)强化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效力。协助市国资委全面了解下属企业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和实际情况,提升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准确性、统一性,以全面加强市国资委对下属企业的监管效力。

  (五)为上市奠定财务基础。协助下属企业吸收上市公司优秀财务管理经验,为下属企业上市财务审计做好准备,协助下属企业满足上市对财务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

  (一)项目财务健康检查对象。三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三亚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亚旅游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实施内容与输出成果。为实现五大项目目标,将工作方案分为财务管理体系分析、财务报表复核、财务管理内控诊断优化三个模块,具体如下:

  1、财务管理体系分析财务管理现状调研:对集团公司及相关下属单位现有的财务管理架构、权责、流程、制度、系统等进行全面梳理,全面了解现有财务管理痛点。

  财务管理体系对标:运用财务管理体系分析框架,重点对标上市公司优秀财务管理实践,对财务管理体系进行评估与分析,明确企业须规范的财务管理领域及机制。

  财务管理体系优化:基于对标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分析与财务管理体系评估分析结果,提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优化建议,例如对财务管理架构、财务审计机制等方面的建议。

  财务管理制度优化:基于现有财务管理制度的梳理,提出与财务管理体系匹配的财务制度“废、改、立”建议,全面优化财务制度体系。《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现状分析及建议报告》

  2、财务报表复核财务报表复核:根据财务管理体系现状诊断的结果,结合上市公司财务审计重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合规性、一致性进行初步的审阅及复核,并对财务数据申报口径提出规范建议。

  财务报表分析模型运用: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模型,对财务报表核心数据进行高级分析,对财务报表进行深层次复核,挖掘潜在财务问题。

  财务报表复核结果输出:基于报表复核与模型输出结果,识别财务报表编制问题以及潜在财务问题线索,为下一模块的财务内控诊断奠定基础。财务报表复核结果及建议(作为《财务内控缺陷与管理提升建议清单》中的一部分)

  3、财务内控诊断确定测试范围:基于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以及报表复核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确定测试范围。

  编制测试底稿:梳理相关业务流程对应的控制活动,形成财务测试底稿,作为财务内控诊断的重要工具。

  揭示报表及内控缺陷:运用多种财务内控测试方法开展测试,一方面审查重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审视公司相关财务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是否有效达到了各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的目标以及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内控要求,并认定和记录报表准确性问题与业务流程控制缺陷。

  提出管理提升建议:从流程、制度、架构、权限等方面提出优化财务控制的意见建议并要求进行整改。《内控缺陷与管理提升建议清单》

  1.基于上述项目实施方案阶段性地开展工作,针对8家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含相关下属单位),分别形成8家集团公司《财务健康检查报告》(当中包含财务管理体系分析、财务报表复核、财务内控诊断等工作成果),全面展示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情况,揭示财务管理、制度内控、流程等方面的缺陷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指导其进行整改。

  2.整合编制1份《三亚市国资委财务健康检查整体报告》,对集团公司共性财务管理问题与优化策略进行剖析,并提出国资委财务监管重点与核心方向,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企业财务管理实际,对现行市国资委出台的有关财务制度文件进行梳理,提出修改、废止建议和意见。

  1.在开展财务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当中及项目结束后一年内咨询机构应为我委及下属集团公司讲述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知识、方法、技巧。

  2.帮助各市属国有集团公司了解财务健康检查相关成果,为各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制定财务问题整改计划,并协助其开展财务问题整改工作,就各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在财务管理体系完善以及财务问题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相关技术和解决意见等支持。

  (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4月-6月)。拟制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按内部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公开招标有关事宜。

  (二)项目招标与协议签订阶段(2020年7月-8月)。依法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与中标方签订项目合同。

  (三)项目检查实施阶段(2020年9月-2021年4月)。调研收集各企业财务检查相关资料,分析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评估和梳理,对各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复核和测试;财务内控诊断,编制测试底稿,开展内控测试并识别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出具成果报告及整改方案初稿。

  (四)项目整改和验收阶段(2021年5月-7月)。指导协调企业按照财务健康检查成果进行整改,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内控、流程等方面内容,并按规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五)项目后续跟踪服务阶段(期限为1年)。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专业指导与培训,传授先进的财务管理经验和技巧;指导检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为企业整改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并及时向我委汇报整改完成情况。

  三、驻点要求:通过招标选定的事务所需在项目规定内保证8人在我市驻点工作(即收集、整理、分析、总结资料,和出具报告)。

  四、响应效率要求:日常工作时间市国资委及企业对事务所提出的相关问题,事务所应于30分钟内给予反馈或答复。

  根据三亚市政府采购中心号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单位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三亚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经三亚市(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三亚市市属八大集团财务健康检查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2项目内容:三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三亚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亚旅游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八大集团公司的财务健康检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1.3服务时间:项目服务总时间为2年,第一年度完成项目检查、实施、整改工作;第二年度提供项目后续跟踪服务。计划服务时间于2020年9月份开始,实际服务时间根据甲方书面通知。

  1.4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人工、差旅、咨询、专家评审、后续服务等一切费用和支出,为固定总价,且不随通货膨胀等影响而波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

  1.5.2项目检查实施阶段工作完成且市属八大集团《财务健康检查报告》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1.5.3项目整改和验收阶段工作完成且《三亚市国资委财务健康检查整体报告》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1.5.5乙方应当在付款条件具备后向甲方提交书面请款函和,甲方在收到书面请款函和后十五日内完成付款。如因政府审批程序等非甲方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乙方表示充分谅解,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2协调市属八大集团按照财务健康检查成果进行整改,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内控、流程等方面内容,并按规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2.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专业指导与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四次)、指导检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等附加服务。

  3.2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掌握八大集团的财务管理现状,出具《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现状分析及建议报告》《财务管理制度废改立方案》;四个月内完成财务报表复核,并出具财务报表复核结果及建议;六个月内完成财务内控诊断,出具《内控缺陷与管理提升建议清单》;八个月内出具市属八大集团公司的《财务健康检查报告》;

  3.3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指导企业按照财务健康检查成果进行整改,并按规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三亚市国资委财务健康检查整体报告》。

  3.4项目实施情况验收后一年内完成培训任务、指导企业落实整改等工作,并出具《三亚市市属八大集团财务检查跟踪服务报告》。

  3.5前述3.2条《财务健康检查报告》、3.3条《三亚市国资委财务健康检查整体报告》工作成果验收依据为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验收标准为通过专家评审或甲方独立组织的专家小组的验收。

  4.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报告、计划、证明资料、方案、清单、报告等所有过程文件和工作成果,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4.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

  5.1.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技术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工作内容。如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1.2甲方有权向乙方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杏彩注册,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5.1.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1.4甲方如果认为有必要,有权要求乙方以参与会议、书面报告等形式针对甲方提出的特殊事项进行汇报。

  5.2.1甲方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由第三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相关的资料。

  5.2.2甲方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专家评审或独立邀请专家成立专家小组参与验收,专家评审等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由甲方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6.1.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乙方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6.2.1应按照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要求组织项目人员按期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6.2.3乙方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

  6.2.6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发现第三方存在重大财务问题或风险,应当在24小时内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

  6.2.7针对第三方提供的财务资料,乙方应当以其专业能力对其进行全面审核,如发现资料存在遗漏、篡改、弄虚作假等问题,应当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

  7.3乙方承诺项目均为与乙方建立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直属人员,不存在挂靠人员或队伍。

  8.1由甲方或第三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

  8.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9.1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应当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中,有效期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9.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或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0.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完成阶段工作,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任一限定期限内的工作内容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任一限定期限延误超过20天或累计工作延误超过5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次数或甲方要求的时间为企业提供培训服务的,甲方有权按照每次2万元扣除服务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服务的,甲方有权按照每次3000元扣除服务费。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其他随附义务或附属服务的,甲方有权按照每次2000元扣除服务费。

  10.3乙方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未通过专家评审或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进行修改或补充,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导致工作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经过修改或补充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4若甲方发现乙方项目与投标文件不符、服务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乙方或项目资质挂靠等行为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单方解除合同。

  10.6若乙方或乙方项目违反保密要求,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整改、更换项目,并按照每次5万元扣除服务费,情况严重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0.7若因乙方原因,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未付服务费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完成工作成果甲方有权无偿使用。

  12.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12.2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应对自身及项目服务的安全负责,服务期间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并报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13.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乙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邮寄送达或由联系人书面签收,送达信息以落款处地址、联系人、电话为准。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一览表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是否和系统项目关联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审查

  9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提供投标人2017年以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结论采用“一项否决”原则。只有全部审查项目都是“√、通过”的,结论才能是“合格”;只要其中一项是“×、不通过”的,结论只能是“不合格”。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商务技术分90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业绩对投标人2017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有效项目资料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4分

  2配置投标人提供现场服务工作人员名单:承诺10人或10人以上名单的得5分,8-9人的得4分,6-7人的得3分,4-5人的得2分,2-3人的得1分,1人的得0.5分;(需提供人员社保凭证证明材料)5分

  3技术培训方案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全面、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技术培训方案,满分8分,由专家酌情给分。

  A、方案内容完整全面、详细、可操作性强,投,吗标人内部培训合理、用户培训合理、培训方式合理、培训保障措施合理;6-8分

  B、方案内容较全面、详细、可操作性较强,投标人内部培训较合理、用户培训较合理、培训方式较合理、培训保障措施较合理;3-5分

  C、方案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详细、可操作性不强,投标人内部培训不合理、用户培训不合理、培训方式不合理、培训保障措施不合理;1-2分

  4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须响应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并在售后服务方案中对服务内容承诺、响应方式、响应时间、人员分配方案等进行详细说明进行赋分,0-8;

  A.方案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得6-8分

  5项目管理人员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管理人员2名提供相应证书得3分,否则0分。(提供个人社保证明,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分

  6投标书编制文件编写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有目录(页码)、文字规范准确、装订整洁计2分。出现目录(页码)、错、漏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2分

  1财务管理体系分析投标人对财务管理体系分析,分析内容齐全、完整、严密,人员安排合理及能满足用户需求,由评委酌情给分,满分20分;20分

  2财务报表复核投标人对财务报表复核,复核内容齐全、完整、严密,人员安排合理及能满足用户需求,由评委酌情给分,满分20分;20分

  3财务内控诊断投标人对财务内控诊断,诊断容齐全、完整、严密,人员安排合理及能满足用户需求,由评委酌情给分,满分20分;20分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和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6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3、评审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包括资格评审和形式评审,详细评审是对技术、商务及价格因素的评审。只有通过初步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1.4、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等进行评议和比较,赋予技术分和商务分。各评委赋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或商务得分。按综合评分法的报价计算方法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1.5、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

  2.1.6、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初步评审表》所列各项目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投标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产生争议的,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方式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被淘汰。

  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料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3、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符合招标文件重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的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的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及服务内容、投标人的资格和业绩合同等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对投标货物的技术指标、技术参数、使用功能和产品选用的主要部件质量及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稳定性、操作和维护性能等,逐项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理由。

  6.1.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论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6.2.1评标委员会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6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故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处理。

  7.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标报告,并签字确认。

  7.3保守秘密。杏彩体育平台注册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标情况。

  7.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7.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8.1应邀按时参加评标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标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标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处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8.3评标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现场工作人员陪同下联系。

  8.4评标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标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标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投标总金额包括本招标书中要求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费用,包括运输、保险、税收等相关费用,招标方不再进行二次,请投标方注意

  我们仔细阅读并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决定响应招标文件的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

  1、我们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伴随服务。我们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包括了材料、安装、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等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我们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3、如果我们被授予合同,我们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合同义务。

  4、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如果发生下列情况,我方无权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4)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投标有效期内,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三亚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编号为

  SYZFCG-2020-的招标活动,处理与本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被授权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1、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维修单位名称、地点;

  1、投标人2017年以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等网站查询。

  若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公司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和宴请等;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二、我们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商务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都是真实有效的;我们做出的所有技术响应都是真实可信、可以实现、并经得起验收检验的。我们保证所有的投标响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发生任何变更。

  三、我们的投标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报价漏项损失,我方全部承担,不会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

  四、我们知道,如果中标后放弃中标,不论原因何在,都是不诚信投标的行为,都会给采购项目造成损失。如果采购人将本合同授予我们,我们将承担所有的潜在合同风险,绝不以任何理由弃标。

  五、我们知道,中标后拒签或故意拖延签署合同、拒绝履行或故意拖延履行合同,不论原因何在,都是不诚信履约的行为。如果采购人将本合同授予我们,我们将如约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

  六、我们声明:我方在溯往两年内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签或故意拖延签署合同、拒绝履行或故意拖延履行合同的不诚信行为。

  以上承诺,能够经受来自任何方面的审查和监督。如有虚假或背离,我方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处置和政府采购监管单位的处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使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微型企业生产)、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仅用来计算价格得分,成交金额以原报价为准。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格式文件附后),否则将不进行价格扣除。

  3、供应商同时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本次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如违反承诺,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部门联合惩戒,纳入行业失信重点关注名单,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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